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卢森堡税费概览
来源: | 作者:佚名 | 发布时间: 2023-04-19 | 826 次浏览 | 分享到:
【概览】

无论个人或商业实体在卢森堡从事商品进口(从欧盟以外的国家进口),均须缴纳进口税费。所有进口税费全部以货运价值,即到岸价格(CIF)计算。

【关税】

卢森堡关税税率基本在0%(如书籍)和17%(如威灵顿长筒靴)之间。某些商品,如笔记本电脑、手机、数码相机和游戏机主机都免征关税。特定商品可能须征收附加税,根据原制造国来计征,如中国制造的自行车须征收额外48.5%的反倾销税。

【增值税】

卢森堡标准增值税税率为15%,特定商品如书籍享受3%的优惠增值税税率。增值税=增值税税率×(CIF价+进口关税)。

【起征点】

卢森堡进口税费设起征点,进口商品货值(FOB)不超过150欧元,免征关税;进口商品货值(FOB)不超过22欧元,免征增值税。

【其他】

消费税:针对特定商品如烟草制品征收的税费。 附加海关费:针对进口商品在海关过关时必须履行的检查、检验、检测而征收的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