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概览】
无论个人或商业实体在斯里兰卡从事商品进口,均须缴纳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。进口税费全部以货运价值,即到岸价格(CIF)计算。同时,进口商品还须征收营业税、进口税、港口和机场费,某些商品征收消费税。
【增值税】
增值税=标准增值税税率12%×(CIF价+适用关税+进口税)。
【起征点】
斯里兰卡所有关税均不设起征点。进口商品无论货值大小,一律征收税费和其他费用。
【其他】
进口税:针对某些商品,可按从价也可按从量计征,如重量或数量。从价税是在CIF价的基础上,征收税率在1%和45%之间的税费。 港口和机场费:针对所有进口商品,在CIF价的基础上,征收标准税率5%或0%-2.5%的优惠税率的税费。 消费税:针对某些商品,可按从价也可按从量计征,如重量或数量。从价税税率在12%-173%之间。从价税=从价税税率×(CIF价+适用关税+港口和进场费+进口税)。 NBT:当进口商品超过每个季度650000卢比的时候,在CIF价的基础上,征收税率2%的税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