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概览】
无论个人或商业实体在哥斯达黎加从事商品进口,均缴纳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.进口税费全部以货运价值,即到岸价格(CIF)计算。同时,进口商品还须征收营业税、消费税、估价税款增值税、戈尔非托税、适用6946法的附加税。
【增值税】
增值税=标准增值税税率13%(或优惠增值税税率10%)×(CIF价+适用关税+消费税+适用6946法的附加税+估价税款增值税)。
【起征点】
哥斯达黎加所有进口税费均不设起征点。无论进口商品货值大小,一律征收税费。
【其他】
消费税:针对某些商品,在CIF价和关税总和的基础上,征收税率在0%-95%之间的消费税。 估价税款增值税:针对某些商品,在CIF价、关税、消费税、适用6946法的附加税、Agrar tax总和的基础上,征收税率在0%-125%之间的估价税款增值税。 戈尔非托税:针对某些商品,在CIF价和关税总和的基础上,征收税率在1%-30%之间的旅游发展税。 LAW6946:依据6946法,针对所有进口商品,在CIF价和关税总和的基础上,征收税率在0%-1%之间的附加税。